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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购置二手船须知
发布时间: 2006-3-6
近年来,随着国际航运市场的变化和二手船船价的变化,二手船的经营贸易相当活跃,国内购置国外二手船活动也十分频繁。分析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1)PSC检查日益严格,国际航行船舶因船况差而被滞留的事件时有发生,故改善船况成为目前各船公司的头等大事之一;

(2)交通部2号令,即2001年发布的151号文《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强制淘汰了一批老龄船舶,迫使航运企业更新运力;

(3)《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实行,即对老龄船舶执行每年特别检验,维修费用大幅增加,老龄船舶的运营成本无形中也大大提高。

鉴于以上原因,航运企业更新运力势在必行。由于新造船舶周期长,成本太高,通常不被采纳,而购置国外二手船具有"短、平、快"等优点,受到了大多数航运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青睐。

购置国外二手船有其特定的程序、规律和特点,国内众多的中小企业因为较少接触国外二手船买卖业务,对该过程不甚熟悉,导致购进船舶后又不满意,或者船价偏高,或者船况不尽如人意,或者走了很多弯路、错路,造成时间上的浪费、成本上的增加等等。

我司近年来在运力结构调整和运力更新上力度很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公司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最近一年来,我司连续购进了3艘船舶,有进口的,有不进口的,在购买过程中也碰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就着重介绍我司在购置国外二手船的过程中所获得的一些经验和教训,以供同行们参考。

1 购买国外二手船须具备的条件

购买国外二手船无非存在两种情况:一种用于进口,经营国内或国际航线;一种不进口,只经营国际航线。

不进口的话,相对较为简单,满足以下条件即可:
(1)在境外有注册公司;
(2)有外汇资金,若外汇资金在国内银行则还要能够被许可汇出境外。

另外,如果要购买国外集装箱货轮,用于经营集装箱班轮,则还需要办理航线批文。若要进口,所需办理的手续就相对复杂多了:

首先,要向交通部水运司申请办理运力批文。

第二,要办理进口许可证;而要办理进口许可证,先要取得中国海事局通过旧船进口勘验后颁发的技术评定书。海事局将根据船公司的申请顺序受理最早申请者的申请,把旧船勘验工作委托给CCS具体实施办理。

第三,要有进出口权,如果没有的话,则事先要委托一家有进出口权的、熟悉船舶贸易业务的公司作为进口代理共同签署购船合同,否则该购船合同将是无效合同。国内经营该项业务的单位很多,如中远、中海、交进、浙海等,都是很好的选择。

第四,资金要到位。

2 拟定购买二手船的基本要求

确定拟购买二手船的基本要求是购置二手船的一个关键环节。基本要求定细些,可以节省很多找船的时间。选择船舶要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
(1)船型;
(2)船龄,尤其是进口船,还要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如表1。
(3)载重量;
(4)船长、型宽、吃水等尺度是否受限制;
(5)若是集装箱船,总装载箱数、可装载重箱数、冷冻箱插头数量等有无具体限定;
(6)对货舱数量、舱口尺寸等有无具体要求;
(7)对起货设备有无要求;
(8)主、副机;
(9)航速/油耗;
(10)特检、坞检期;
(11)建造国家;
(12)船价范围等。

总之,首先要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所要购买船舶的类型、根据所要投入航线的货运量情况确定吨位,然后再对拟购买船舶的市场情况进行充分调查,作出可行性经济分析,以避免盲目性。更深入一些,可根据拟航行区域确定吃水范围,根据配载要求确定货舱数量和舱口尺寸要求,等等。至于主副机等主要机器设备,我们认为要尽量选择通用产品,以便于今后船舶的维修保养和配件的采购。船舶自动化程度宜考虑自身船员的素质,如果船员不能适应自动化程度高的船舶,则原则上应不予考虑,否则不仅造成成本投入上的浪费(通常自动化程度高的船舶价格也高),而且在设备使用上也造成浪费(经常有这种情况发生,因为不会用而把自动改为手动);在今后的船舶维护上也会有很多麻烦。

另外,很多人忽略了建造国家,认为哪个国家建造的无关紧要,但事实是,不同国家建造的船舶不仅质量不同,而且船价也差别巨大。比如同一时间建造的同类型船舶,日本造的比罗马尼亚造的船价可高出30%以上。通常认为,西欧、日本建造船舶质量较好,而罗马尼亚、巴西建造船舶质量较差。但因为罗马尼亚、巴西建造船舶价格低廉,也得到很多船公司的青睐。

关于船价问题,影响因素很多,通常认为,船龄、建造国、船况、设计档次、船型、主要机器设备情况等为主要影响因素。其关系大致可用下述公式表示:

船价=(设计档次×船况×船型系数)/船龄×建造国系数

意思是说,同龄同吨位船舶,设计档次越高,船况越好,船型越先进,船价就越高。另外再把建造国系数考虑进去,基本上对船价就有一个大致的认识。

当然,影响船价还有其他一些市场因素,如供需关系、航运市场、租船市场情况等,购船时也应予以考虑。

3 验船

验船是买卖二手船中极其重要的一个关键环节。通过验船,可以掌握拟购船舶的真实船况和维护保养情况,可以直观地了解船体结构情况,对机器设备、导航设备等存在的问题也可以略知一二。那么问题在于,怎么验船,由谁来验?根据我们近年来的操作经验,我们认为,若要进口,应该、而且必须第一时间向海事局申请旧船进口检验,以免在各方面手续办妥后再去申请时却发现该轮已被别的船公司登记了。而且海事局都是委托CCS驻外办事处具体办理勘验事宜,CCS是值得信赖的专业权威机构,其出具的报告内容详尽,完全可以作为购船决断的参考依据。如果不进口,那么有两种选择,一种,仍然委托CCS勘验,另一种,自己派人(当然必须是技术专家)或委托别的专业机构勘验。分析下来,CCS验船肯定偏重于技术方面,而船东自己派人的,可能相对全面一些,还可以兼顾到实用性方面,比如航速、油耗等经济性指标。具体委派谁来验船,各船公司可以见仁见智。

通过验船发现该轮总体船况尚可,那么接下来还应当去调用一些进一步的资料,以更全面地了解拟购买船舶:
(1)经船东许可,向船级社调用船级记录(从造船至今)、最近一次测厚报告。据此可以了解该轮的机海损及主要设备修理情况;
(2)直接向船东索取最近三个月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据此可以了解真实的航速、油耗、主机工况等情况。
(3)查询该轮最近十个航次的装货情况及航行区域。根据各地的PSC检查严格程度不同可大致判断该轮的船况,根据其装载货物种类及重量情况也可对船舶结构有个大致的了解。

4 合同谈判

目前国际通用船舶买卖标准合同有两种版本,挪威版和日本版。通常认为,日本版相对偏向于卖方的利益。但是,真正选择哪种版本的合同倒无关紧要,因为最终双方经过谈判,标准版本上的合同条款基本上都已经面目全非,经过增减修改后的合同往往综合了两种版本合同条款的优点,所以在这一点上可以作出姿态,迁就卖方的习惯。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除了合同范本中都有的主要条款之外,通常要还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问题:

(1)船价及支付方式。对国内买家来说,银行的选择以及什么样的支付方式十分重要。因为国内实行外汇管制,船款的汇出途径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否则交接时可能因为船款汇不出去而导致违约。

(2)交船时间和地点。这一点非常重要,而且与船价息息相关。但谈判时,一定要争取最有利于买方的交船地点和时间,即使在船价上作一些让步也是值得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假如在卖方所在地附近交接,可以肯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弊端:
① 需要办理岸基和船舶接船人员的出境手续,增加了国内买家的接船成本,如差旅费。
② 在交接过程中通常会产生一些分歧,那么因为在卖方的地盘上,买方也不敢怎么样,而且说实在的也拖不起(在外国接船人员的食宿费用很贵),所以交接谈判时通常就处于下风。
③ 接完船后,通常要办理船舶注册登记及航行证书等手续,在不熟悉的地方可能就将导致费用的增加和时间的拖长等。
④ 如果船检提出要进行就地修理,那么费用增加就更显而易见了。
⑤ 船舶开回国内也将产生费用。
综上,建议买方在交船地点上一定要争取卖方作出让步。

(3)随船物料、备件、伙食等,均应包含在船价中。为防止卖方在签完合同后调走备件,除了可在合同中规定备件数量也应与验船时实质地相同,正常的损耗除外,还可附加一条款,即备件应满足船级社的最低备份要求。关于伙食,实际上相对于船价来说,微不足道,但是却关乎接船的顺利与否,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规定。因为伙食通常关系到船员的切身利益,而船员通常受雇于卖方,不代表卖方,如果没有协调好其中的关系,船员到时不予配合,最终损失的还是买方。

5 实船交接

交接船是整个船舶贸易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买方对此应有足够的认识,并尽可能派遣优秀接船团队参加接船。接船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准备工作。
① 合同签完、定金付后,买方通常有权派两名代表跟船。这两名代表肩负重担,交接的顺利与否,很大程度上跟这两名代表在跟船期间对船况的熟悉程度有关。所以通常应选派英语沟通能力强、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高级船员跟船。
② 向港口当局申请办理国籍证书、最低配员证书、电台执照等。
③ 准备船名、船籍国等贴纸以及有关示意图、应急部署表等。

(2)交接船过程。
① 安排潜水员水下检验。
②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进行对口交接、设备演示等。有的合同未规定对口交接条款,而是按现状交接,那么就没有这一过程,这一点提醒船公司在谈判时注意。
③ 量油并由双方代表(通常为轮机长)签定数量确认书。
④ 审核交接船文件。
⑤ 签定交接书。
⑥ 支付船款和油款。

事实上,⑤和⑥项通常是同时进行的,一边放款,一边签署交接书。但在实际操作中肯定存在一先一后问题,那么这时候就需要现场代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与卖方、银行商定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比如,让银行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全部款项将汇到卖方指定帐户内。

6 船舶注册

在交接书签署后,船舶的所有权和一切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买方应尽快将船舶注册到自己名下,以便尽早投入营运。
    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事先拟定船舶应在何国籍注册,并在接船前做好拟注册国籍的注册咨询及准备工作。这一点非常重要,但往往被忽略,因为工作重点都放在交接船上了。所以有必要在此重点提醒。该项工作做好了,接完船后的船舶注册和证书办理将按部就班迅速完成,如果船是在境外接的,那么就可以节省一大笔差旅住宿费用。

下面简要介绍船舶在中国和香港注册应提交的文件。

(1)注册中国籍。
应提交申请材料如下:
① 申请书。
② 船舶名称申请书。
③ 身份证件。
④ 营业执照。
⑤ 发票。
⑥ 合同。
⑦ 交接文件。
⑧ 技术证书。
⑨ 购船批文。包括运力批文、进口许可证、技术评定书等。
⑩ 注销证明,或原注册地同意注销证明书。
11)船舶证书。
12)航线批文。

 

(2)注册香港籍。

在香港永久注册须提交以下文件(必须是正本,除非另外注明):
① 申请表。
② 授权提出并签署申请、声明的专用表格。
③ 拥有香港注册船舶权利声明书。
④ 所有权证明文件,即卖据和原注册处签发的船舶所有权及无抵押证明书(副本)。
⑤ 终止该船过往注册的证明书或证据。如注销证书(可宽限30天)或原注册地同意注销船舶的证明。
⑥ 属法人团体的船东在香港成立或注册的证明书,或船东的香港身份证。
⑦ 获委任的船舶代表人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公司组织章程大纲的正本或认证过的真实复印件。
⑧ 验船证明书(表格SURVEYS 59),载有船舶主要资料、国际吨位等资料。
⑨ 按注册官的指示作出船舶标记后的标记证明书或声明书(表格第RS/S1号)。

7 结束语

国外二手船的购置虽然较专业,涉及面较广,但只要我们认真研究国家有关购置国外二手船的规定,熟悉船舶登记注册的程序及有关文件,了解有关国外二手船贸易的条件、特点和规律,在谈判时考虑周全一些,努力争取对买方有利的条款,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那么还是可以购买到满意的国外二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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